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权

发布者:苏迪公司发布时间:2021-10-22浏览次数:307

序号

职权名称

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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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内容

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评审专家组评审决定入选名单。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依据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校级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4.《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5.学校授权。

办理主体

各院(部)

办理程序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申报;

2.各院(部)接收申报材料并初审、公示;

3.各院(部)按要求报送学校;

4.各院(部)组织课程负责人参加评审答辩。

办理期限

申报材料齐全后30日内组织完成

监督渠道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所需材料

1.申报书

2.汇总表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起草发布通知—收取申报材料—报教师工作部政审-组织评审—公示公布结果。

责任主体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办理事项

1.通知;

2.组织评审;

3.公示公布结果。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

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专家未回避4.评审结果不公示

防控措施

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实施专家回避制4.坚持公示制度


附件:    一流课程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