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行权

发布者:苏迪公司发布时间:2021-10-22浏览次数:308

职权名称

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权

职权内容

对省部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评审专家组评审决定推荐名单。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依据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3.《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4.学校授权。

办理主体

各院(部)

办理程序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申报;

2.各院(部)接收申报材料并初审、公示;

3.各院(部)按要求报送学校;

4.如学校评审形式为答辩,各院(部)组织教师参加;

5.各院(部)组织负责人修改材料进行材料报送或网络申报

办理期限

按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

监督渠道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所需材料

1.申报书及附件

2.汇总表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起草发布通知—收取院(部)申报材料—报教师工作部政审-组织评审推荐—公示公布推荐结果—反馈专家意见建议-协助网络申报-报送材料。

责任主体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办理事项

1.通知;

2.组织评审;

3.公示公布结果;

4.上报。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

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专家未回避4.评审结果不公示

防控措施

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实施专家回避制4.坚持公示制度



附件:       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