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让课程优起来、教师强起来、学生忙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构建更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二、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实施科学课程评价,严格课程管理,立起教授上课、消灭“水课”、取消“清考”等硬规矩,夯实基层教学组织,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形成多类型、多样化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三、评选范围及推荐数量
(一)评选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以下情况除外:
1.已被认定为2017年度和2018年度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课程不参加本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评选。
2.从2019年起,对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已作为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现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候选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次校级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三类课程的评选。
(二)推荐数量
学院推荐申报校级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三类课程的数量无限制。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的推荐工作采取总额控制、分年度推荐的办法。教育部分配给学校的总推荐名额分三年使用,每年申报课程数量可在规定的年度上限内统筹调配,2019年度学校推荐数量最高不超过三年推荐总额的20%。
四、评选类型
(一)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三)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五、评选条件
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一)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三)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四)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五)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六)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七)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六、评选推荐流程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课程,其负责人需如实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附件1)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附件2),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报送学院。
(二)学院对课程有关信息及课程负责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核实,保证真实性。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评价、排序,择优推荐至学校。学院党委出具政治审查意见,保证申报材料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思想性问题。确认课程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三)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选,经公示后发布。对填报内容不真实,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学校将在本次评选的校级各类一流本科课程中择优向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推荐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七、课程管理
学校对认定的各级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被认定课程须继续建设五年,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在指定的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附件1)
2.附件材料,包括:
(1)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必须提供)。含课程概述、教学设计思路、教学环境(课堂或线上或实践)、教学方法、创新特色、教学效果评价与比较等。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视频中标注出镜人姓名、单位,课程负责人出镜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
(2)教学设计样例说明(必须提供)。提供一节代表性课程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的思考和教学设计,在文档中应提供不少于5张教学活动的图片。要求教学设计样例应具有较强的可读性,表述清晰流畅。课程负责人签字。
(3)最近一学期的教学日历(必须提供,申报单位盖章)。
(4)最近一学期的测验、考试(考核)及答案(成果等)(必须提供,申报单位盖章)。
(5)最近两学期的学生成绩分布统计(必须提供,申报单位盖章)。
(6)最近两学期的学生在线学习数据(仅混合式课程必须提供,申报单位盖章)。
(7)最近一学期的课程教案(必须提供,课程负责人签字)。
(8)2016秋-2019春申报课程的全部学生评教结果统计(必须提供,申报单位盖章)。如该课程涉及多位教师,则只需提供申报书中教学团队所有人员的评教结果。
(9)最近一次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选择性提供,申报单位盖章)。
(10)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必须提供)。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至少40分钟,技术要求:分辨率720P及以上,MP4格式,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教师必须出镜,视频中需标注教师姓名、单位;要有学生的镜头,并须告知学生可能出现在视频中,此视频会公开。
(11)其他材料,不超过2份(选择性提供)。
3.《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附件2)。
以上材料均可能在网上公开,请严格审查,确保不违反有关法律及保密规定。
(二)提交材料要求
1.《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附件1)与附件材料(2个视频除外)一起按每门课程分别装订成册,一式1份及电子版(pdf格式)。
2.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电子版(mp4格式)。
3.完整的一节课堂实录,至少40分钟,电子版(mp4格式)。
4.《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附件2),学院统一汇总排序、盖章,一式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
(三)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所有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每门课程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学院简称+课程负责人姓名命名,电子版材料用U盘拷贝与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至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中心(行政楼329室)。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17:00,请严格遵守时间。
视频录像由教师自行解决,如有需求也可联系本科生院教学支持服务中心。
申报工作联系人:
吴春燕,电话:0451-86413467 行政楼313
张 强,电话:0451-86402867 行政楼329
教学支持服务中心联系人:
刘 琳,电话:13134511141 格物楼816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19年).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