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流程是什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4浏览次数:5468

    您好:
    本科生院已于2013年初发布“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报账说明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报账说明的通知
各院(系)、同学们: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经费报销程序,更好的为学生提供服务,本科生院对此专项经费的使用做以下几点说明:
    1、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每年划拨专项资金支持。学生在立项后至中期检查前可报销总经费的20%,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停止使用资助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至结题前可报销总经费的60%,结题合格后再报销剩余40%的经费。项目结题一个月后停止经费报销。
    2、学校批准的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但需经指导教师审核批准。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记录。
    3、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报销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报账时,项目负责人先按要求把票据粘贴在《票据粘贴单》的背面,如果报销费用中包含“材料费”,还需填写《材料验收单》。填写内容后,在《票据粘贴单》、《材料验收单》“经手人”一栏签字,再请指导教师在“验收人”一栏签字后到本科生院审核,由本科生院经费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4、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完成项目所需要的图书费、资料费、论文打印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开展实验所需的原材料(包括耗材、药品、化学试剂等)购置费;创业活动所需的营业执照办理费、注册费、税费等;经指导教师和院(系)审核,确需外出调研的差旅费(包括来往车票、住宿费,学生只按硬座报销,应提交全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签字的说明书及相关通知文件)等。项目经费不能用于购买电脑、移动硬盘、mp3等设备和生活用品,不能用于支付餐饮费、出租车费,不得挪作它用。
    5、学生采购的固定资产(单价超过800元的仪器),要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手续(请咨询指导教师或院(系)资产管理员)。
    6、论文版面费和专利申请费报销时,本科生必须携带相关论文、专利申请书或受理书的复印件(参加项目的本科生已署名)到本科生院办理报销。
    7、报账流程:
    (1)项目组组长按要求准备《票据粘贴单》、《材料验收单》(财务处网站首页下载);
    (2)本科生院审核(行政楼310万老师);
    (3)院办盖章(326王老师);
    (4)财务处网站预约报账,到财务处办理经费报销。
    请同学于每周二的规定时间带准备好的报账材料到行政楼309审核,周五取回材料,到行政楼326盖章,然后再到财务处网站预约、报账。
    每周二提交材料时间8:30--16:30,每周五取回材料时间8:30--16:30,中午11:30-13:30午休。
    地点:行政楼310房间。电话:86402867。 
                                 本科生院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