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3浏览次数:12414

 
各院系、2013级本科生:
  现将2014年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申请时间和地点:
  2014年7月7日—7月14日,学生到所在院(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或到本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报名,各院系于7月15日将学生《申请表》送交教务处并将《电子汇总表》发送教务处。
  二、申请条件:
  1、在校2013级本科生。
  2、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课程考核未出现过不及(合)格,平均学分绩在70以上。
  4、只能申请学位类别与本人主修专业学位类别不同的专业修读双学位。
  三、申请修读双学位的程序:
  1、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请详细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的管理办法》,参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各专业学位类别及2014年接收修读双学位人数一览表》(见附件),由本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交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2、学生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核,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批同意后签字,加盖公章。附申请学生成绩单及本院(系)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将信息汇总电子表格发送学籍科。
  3、教务处将申请表附学生成绩单转交接收院(系)进行考核、评审,同意后,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审核、备案。公布获准修读双学位学生名单。
  四、对于获准修读双学位,但在毕业前没有完成双学位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或本人终止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已修完《双学位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并且成绩合格,经本人申请,院系核准,学校可颁发辅修证书。
  五、对本通知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86415676。
 
 
 
 
教务处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