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校教学新秀奖暨第二届青年教学能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10浏览次数:3614

各院(系):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七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三届教学新秀、第二届青年教学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3〕285号)精神,学校决定评选第三届校级教学新秀奖及第二届青年教学能手奖,以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教学新秀和青年教学能手。已获得往届的青年教学能手的教师可申报本次教学新秀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教学新秀奖
申请教师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教学时数要求:20119月―20137,对于公共课、自然科学基础课主讲教师,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96学时/年;对于科学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48学时/年。申报者还应承担必要的其他教学任务。其他条件依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2.青年教学能手奖
申请教师原则上须具有硕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2011年9月―2013年7月,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28学时/年,其他条件依照《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教学能手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青年教学能手重点考察申请人教学工作情况,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1.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经学院(系)讨论通过,院长(系主任)签署推荐意见,报教学建设管理科(行政楼309室)。
2.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新秀奖申请表》(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教学能手奖申请表》(附件4)25份(原件1份单独放,其余24份复印件放一起)及电子版。按要求填写,表中所涉及的原始佐证材料须经学院(系)审核确认。
2.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新秀奖申请人上报材料汇总表(附件5)、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教学能手奖申请人上报材料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
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13年7月12日16:30,因涉及到评审及往省里推荐等相关工作,时间比较紧,请务必按时提交。
联系人:邹虹,联系电话:86402867。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教学能手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新秀奖申请表
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教学能手奖申请表
附件5: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新秀奖申请人上报材料汇总表
附件6: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教学能手奖申请人上报材料汇总表
 
                                                本科生院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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