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10浏览次数:3770

 各院(系):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七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第三届教学新秀、第二届青年教学能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3〕285号)精神,学校决定评选第七届校级教学名师奖,以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前六届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申请教师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371)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的教授;教学时数要求:20119月―20137,对于公共课、自然科学基础课主讲教师,面向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对于科学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面向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32学时/年。申报者还应承担必要的其他教学任务。其他条件依照《第七届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1.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经学院(系)讨论通过,院长(系主任)签署推荐意见,报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09室)。
2.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经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表》(附件2)25份(原件1份单独放,其余24份复印件放一起)及电子版。按要求填写,表中所涉及的原始佐证材料须经学院(系)审核确认。
2.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人简况表(附件3)1份及电子版。
3.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名师奖申请人上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1份及电子版。
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13年7月12日16:30,因涉及到评审及往省里推荐等相关工作,时间比较紧,请务必按时提交。
联系人:邹虹,联系电话:86402867。
 
                                        本科生院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附件:附件1-4(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