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0浏览次数:895

各院(系):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高处函[2013]8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不得与省教育厅科研处、省社科联、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和省高教学会等部门的立项项目或课题重复。
    (二)省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制。项目组人员(含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属我校在编教育工作者,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包括教学一线讲师、教学管理部门或教学辅助单位的助理研究员),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3.此前承担的省教育厅教改项目已按规定结题,有在研项目不能申报。
    (三)根据研究内容,省教改项目分为“综合性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其他项目” 七个类别,具体要求及选题指南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及《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将申请书打印稿一式5份及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到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汇总并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班前报送到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教研科(行政楼309)。请各位申报人务必遵守时间。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上网上传申报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院(系)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做好此次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有问题可与本科生院联系。
    联系人:吴春燕
    联系电话:86413467
    附件:省项目立项申报.zip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