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0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教学会“十三五”规划课题 2019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省高教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省高教学会决定组织2019上半年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评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1.省高教学会“十三五”期间立项课题。 2.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课题研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4.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齐全。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附件3):“学科专家评语”需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完成单位鉴定意见”一栏由项目自行填写,内容要精练,主要写课题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果,有何价值及影响等,同意结题。负责人签章、单位公章由学校统一盖章。 2.研究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4.课题成果主件:研究报告、论文、教材、著作,具体要求如下:a.以研究报告为成果主件结题 该研究报告要以课题名称命名